疏勒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喀什地区西北部,东与伽师、岳普湖县相邻;南与英吉沙县接壤,西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阿克陶县相连;西北和疏附县毗邻,北隔克孜勒河与喀什市、疏附县相望。疏勒县总面积为2262.75平方公里。疏勒县辖3个镇、12个乡,疏勒镇有维吾尔族、汉族、回族、乌孜别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蒙古族等民族。县人民政府驻疏勒镇。2008年,疏勒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5.1亿元。疏勒县有张骞公园、张骞纪念馆、疏勒历史博物馆、科技文化中心、努尔兰风情园、百果生态园景区、牙甫泉沙漠胡杨林等旅游景点。2018年9月25日,获得商务部“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荣誉称号。县名得自古国名。疏勒地名的含义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种:一是认为疏勒是突厥语“有水”之意,因此地域水草丰茂,故得此名;二是认为是属印欧语系中古东伊兰语族的粟特语,疏勒即粟特族名soghd的译音,系古代伊朗语“圣地”之意;三是认为疏勒是古匈奴语“黄色”之意,因喀什周围土壤呈黄色而得名。维吾尔语称疏勒为“英纳协海尔”,意为“新城”。
疏勒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